西安开放大学文件
西开大发〔2022〕8号
西安开放大学
关于2022年春季成人本科学士学位英语统一考试工作安排的实施方案
各办学单位、校部相关处室:
2022年春季学期成人本科学士学位英语全国统一考试工作定于2022年5月14日(周六)上午9:00-11:00在长安区第三中学进行。本次考试形式为笔试闭卷。现将本次考试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试安排
考试日期 |
考场安排 |
时 间 |
试卷号 |
考核方式 |
2022年5月14日 (周六)9:00-11:00 |
非英语专业 |
9:00-11:00 |
1908 |
纸考、闭卷 |
英语专业 |
9:00-11:00 |
1909 |
二、机构设置及工作职责
为使考试工作顺利进行,学校成立学士学位英语考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教务处)。具体人员及工作职责如下:
(一)领导小组
主 考:李 彬 赵丽玲
副主考:初亚莉 李福海
执行副主考:师向伟 朱 彤
成 员:强伟锋 宋 博 黄 涛 徐 勇 王青培
宋 锋 韩 莹 王 滨 陈 婧
工作职责:
1.落实“三治”要求,负责本次学士学位考试全面工作;
2.负责制定考试工作整体部署;
3.负责考场考前准备、考试组织的督促检查指导;
4.负责指导考试中各类突发情况的处置;
5.负责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检查指导。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
工作职责:按照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安排,负责落实考试各项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1.考试筹备组
组 长:强伟锋
副组长:韩 莹 王 滨 陈 婧
组 员:赖小艳 吕 勇 张彦锋
工作职责:
(1)负责学士学位考试考前各类物品准备工作;
(2)负责联系考试场地以及监考人员选聘、培训、安排与考核工作;
(3)负责试卷的接收、保密以及机要寄送工作;
(4)负责上级部门下派巡考接待工作;
(5)负责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2.考务组
组 长:强伟锋
副组长:冯玉新 韩莹
组 员:赖小艳 吕勇 张彦锋等校部相关部门人员以及监考人员若干
工作职责:
(1)负责各种考试信息张贴等考场布置工作;
(2)负责试场布置与检查验收工作;
(3)负责试卷领取、分发、验收、装订、密封与回寄工作,以及《考场记录表》的发放与回收等工作;
(4)负责考试各工作组人员考勤工作;
(5)负责考试用品的使用与保管工作;
(6)负责对违纪考生的处理与通报工作;
(7)负责考试期间试卷保密工作;
(8)负责监督指导监考人员认真履职以及巡考工作;
(9)负责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应急处理以及紧急医疗救助服务工作;
(10)负责考试各工作组人员费用核算工作。
3.后勤安保组
组 长:王青培
组 员:苏长军等后勤保障人员
工作职责:
负责保证考试防疫物资以及各类考试用品提前到位;
负责考试期间考试物品、试卷运送以及考试用车等车辆保障工作。
4.财务组
组 长:徐 勇
组 员:邸若娜 王旭
工作职责:负责各类考试费用的核算与发放工作。
5.宣传组
组 长:宋 锋
组 员:姚 晖 周俊延 苏 文 颜钰姗 朱鸿旭
工作职责:负责做好以考风考纪为主要内容的考试宣传以及考试新闻报道工作。
6.巡察组
组 长: 朱 彤 黄 涛
组 员:单鹏飞 赵 倩
工作职责:负责对本次学位考试试卷保密、试卷整理以及考试全过程的纪律检查与监督工作。
7.疫情防控组
组 长:师向伟
成 员:王青培 强伟锋 宋 博 宋 锋 张 瑞
王 强 刘 江 张宏伟 冯玉新 李谊 李向儒
任光辉 雷 莉 魏 楠
(1)负责制定学士学位考试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指定考点防疫副主考;
(2)负责在开考前做好考场消杀、考试人员健康状况摸底、防疫物资储备等疫情防控准备工作;
(3)负责对疑似或确诊病例的有效隔离与群体防护工作;
(4)负责考试期间突发疫情的迅速控制与快速处理工作;
(5)负责按照应急预案全面做好考前、考中、考后各项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三、考场监考工作程序
(一)考场监考工作程序严格遵照《国家开放大学成人本科学士学位英语统一考试监考人员考场指令》要求进行。
(二)监考人员务必严格按照考务管理办公室的安排,按时参加考前培训,进行考场布置。
(三)监考人员需对考生逐一进行人脸识别,通过后进行两证(准考证、身份证)查验,并引导考生按照座位号就坐。
四、工作要求及相关说明
(一)考试各工作组人员要求按时到岗,尽职尽责,听从指挥,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从考试筹备到考试结束全过程中,凡不按照规定程序执行或发生突发事件不及时按正常渠道汇报,甚至隐瞒不报或越权处理者,一经查实,严厉处罚。
(二)已被选定的监考人员,原则上不再变动。被指定为负责人的监考人员要对考场纪律、试卷整理、试卷装订等工作全面负责,试卷必须经负责本试场的试卷验收人员检查无误后,方可装订、密封。
(三)考务培训会安排。5月7日(周六)前召开考前协调会,5月12日(周四)下午召开全体考务及监考人员培训会(具体时间及人员名单另行通知)。
(四)5月14日(周六)考试当天全体考务及监考人员应于7:40时前到达考务管理办公室签到。
(五)疫情防控要求详见《西安开放大学2022年春季学士学位英语考试疫情防控实施方案》(见附件1)
(六)考试突发事件处理详见《西安开放大学考试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见附件2)
附件:1.西安开放大学2022年春季学士学位英语考试疫情
防控实施方案
2.西安开放大学考试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西安开放大学
(西安广播电视大学)
2022年5月9日
附件1
西安开放大学
2022年春季学士学位英语考试
疫情防控工作的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开放大学关于2022年春季学士学位英语考试安排的通知》(国开考函〔2022〕2号)要求,我校学士学位英语考试定于2022年5月14日上午(9:00 - 11:00)举行。为全面做好学士学位英语考试工作,特制定本次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省、市教育行政部门以及国家开放大学关于做好考试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坚持把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坚持安全第一,生命至上。
工作原则
确保安全组织实施,严格落实疫情政策,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组织管理
西安开放大学学士学位英语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学位考试疫情防控工作。
四、学生管理
1.做好考前疫情防控教育工作,了解所有学生健康状况,考生开考前须提交近14天体温监测记录,近14天内有体温异常者不得参加考试。
2.来返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近期有境外旅行史、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有密切接触史、出现咳嗽、胸闷、乏力等疑似症状的考生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3.考生须全程佩戴口罩,进入考区须出示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进行扫码(健康码和行程码)及测温,持有绿码方可进入,体温超过37.3度和健康码显示健康状况异常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4.考生等待进入考点或入场排队时,间隔1米。考点允许考生提前入场,避免大量聚集。
5.考试结束后,监考人员收取试卷、答题卡等清点无误后,宣布考生有序、间隔离场,不得产生拥挤现象。
五、考点管理
1.考点考试区域实行封闭式管理,除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以外,无关人员不得入内。
2.考点有明确标识(健康码和行程码),张贴“扫码测温、佩戴口罩、间隔1米、排队入场”。
3.考点须设立带有明显标识的应急隔离留观室、备用隔离考场;建立“进入”和“离开”考场专用通道,明确标识,确保人员间隔距离,避免人员拥堵或聚集。
考点每10个普通考场,需设立一个备用隔离考试,本次考试共有考场36个,根据要求须设立3个备用隔离考场,须设立应急隔离留观室1个,以满足疫情防控考试需要。应急隔离室应备有简单的诊疗器械和基本生活保障物资,保持采光、通风良好,配有流动洗手设备等,临时隔离点工作人员着生物安全二级防护装备开展工作。备用隔离考场应选择通风良好、相对独立的教室,并设置专用防疫特殊通道,配有速干手消毒剂、个人防护用品等,同时配备具有防疫条件的监考人员和工作人员。隔离考场及隔离留观室须设明确标识,在外围设置警戒线。
4.所有监考人员确保体温正常,扫码测温之后须全程佩戴口罩上岗。
5.考点须在考试开始之前收集考生体温监测表(见附件1-3),指导考生签署《健康承诺书》(见附件1-2)。
6.开考前一天考场布置时,对考试区域进行消杀。考试期间,考点须在考前、考中、考后做三次消杀。消杀工作须对考点考场、保密室、走廊、卫生场所等考试区域进行全面消杀,并做好相关记录。考点在醒目位置标记“已消毒”等字样。
7.试卷出入库前应进行消毒处理,试卷清点、运送人员须进行监控检测,符合条件者方可接触试卷,试卷运送车在使用前须进行消毒处理。
8.考试期间,考场内须保持通风。
9.考点设有防疫副主考、防疫及医护人员,专职负责涉疫常规工作和突发事件处理。
10.考场须配备洗手液、消毒液等必要的防护用品,提醒考生和工作人员在考前和考后使用。
六、应急处理
1.学位英语考试期间出现全国性的疫情等突发事件的情况。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告知考生及工作人员新的工作安排。
2.学位英语考试期间工作人员所在地出现疫情等突发性事件的处置。强化考试工作人员防疫措施,早发现早处置。所有工作人员需满足防疫要求。如考试期间确实发现工作人员身体不适的,应按各级防疫要求进行处理,并第一时间上报学校学位英语领导工作小组,相关工作移交其他人员执行。
3.学位考试期间考生出现疫情等突发性事件的处置。提醒所有考生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确保考试顺利进行。考试期间如遇突发性事件无法正常考试的,暂停考试,及时处置。事后考生须及时提交相应证明,经审核情况属实的,由学校学位英语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处理办法。
4.考试期间若发现发热、咳嗽、咽痛、胸闷、呼吸困难、乏力、恶心呕吐、腹泻、结膜炎、肌肉疼痛等可疑症状,应立即向学校学位英语考试领导小组报告,同时,远离他人,快速佩戴医用防护口罩等待进一步措施。如医护人员判断为可疑,由负压救护车辆送至定点救治医院。若核酸检测为阳性,由属地疾控部门对相关人员进行密切接触者判定,采取隔离医学观察,开展终末消毒等措施。
5.疫情防控实行“零报告”制度,考点出现身体状态异常人员等情况,按照即收即报的原则,考点主考第一时间了解情况并逐级如实汇报,不得延报,瞒报、漏报、报告最迟不能超过2小时。
七、工作要求
1.各工作组务必高度重视,不能存有任何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责任到人,确保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落到实处。
2.做好充足必要的防疫物资储备,确保考试人员健康,考试环境安全。根据学校防疫要求,学校学士学位英语考试领导小组安排专人对考点防疫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同意后方可组织。
3.如遇突发情况,严格按照《西安开放大学考试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相关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置,必要时请求属地疾控部门协助,并及时上报学校学士学位英语考试领导小组,按照学校疫情防控要求实施。
学校疫情防控办联系人:陈 萍 电话:83233181
教务处联系人:吕 勇 电话:83233149
附表:《西安开放大学2022年春季学士学位英语考试考点
信息表》
附表
西安开放大学
2022年春季学期学士学位英语考试
考点信息表
序号 |
区县 |
考点 |
地址 |
联系人 |
电话 |
1 |
长安区 |
西安市长安区第三中学 |
西安市长安区青年街61号 |
强伟锋 |
13772423511 |
健康承诺书
各位考生(考务人员):
你好!为贯彻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精神及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刑法》等相关法律要求,请您务必如实填写以下内容,若故意隐瞒相关情况,造成后果,你将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谢谢你的理解和配合。
1.你14天内有无境外或高、中、风险地区的旅行史、居住史、途经史?
是□ 否□
2.你前14天内是否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患者或疑似患者有接触?
是□ 否□
3.你前14天内是否接触过来自境外或高、中风险地区的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
是□ 否□
4.你前14天内身边是否有聚集性发病(如家庭、办公室、学校班级等)
是□ 否□
5.你最近有无发热、咳嗽、乏力、腹泻等症状?
是□ 否□
6.你14天(28天)内是否由外地(境外)返陕?如是,是由返陕。
是□ 否□
郑重声明:本人对以上信息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健康检测记录表(个人填写)
(样表)
姓名: 性别: 学号:
身份证号: 专业: 层次:
日 期 |
体 温 |
症状 |
早 |
晚 |
|
4月30日 |
|
|
|
5月1日 |
|
|
|
5月2日 |
|
|
|
5月3日 |
|
|
|
5月4日 |
|
|
|
5月5日 |
|
|
|
5月6日 |
|
|
|
5月7日 |
|
|
|
5月8日 |
|
|
|
5月9日 |
|
|
|
5月10日 |
|
|
|
5月11日 |
|
|
|
5月12日 |
|
|
|
5月13日 |
|
|
|
附件2
西安开放大学
考试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第一条 为保障西安开放大学(以下简称“学校”)考试工作正常有序进行,及时预防和快速有效处理考试过程中的突发事件,依据《国家开放大学全国统一考试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特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 学校成立考试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组长由学校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担任,副组长由学校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担任,成员由学校考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各考点医务人员、安保人员等组成,全面负责协同处理考试过程中的突发重大应急事件。
第三条 考试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教务处),负责考试期间统筹、协调、快速、有效处理各类重大突发应急事件。
第四条 考试期间学校建立信息沟通机制,实行突发事件逐级报告制度。学校考试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各考点设置值班电话,值班人员坚守岗位,值班电话畅通。
第五条 重大突发事件是指考试中发生严重影响考试正常进行或造成考试成绩无效的重大突发情况,包括:
1.由于战争、地震、台风、洪水、火灾以及其他不可预见的自然灾害造成考试不能进行;
2.由于大面积爆发传染病造成考试不能正常进行;
3.由于交通事故或交通故障、考试组织和管理以及其他原因,导致试卷不能按时运抵考点或者大量考生无法按时到达考点,造成考试不能按时正常进行;
4.由于试卷在命题、印刷、运输、考前保管等环节发生试卷被盗、丢失、私自提前拆启以及其他原因造成试卷泄密;
5.由于考试期间发生考生集体作弊,集体罢考,集体闹事,围攻、冲击考点,殴打考试工作人员,损毁公共财产等情况导致考点秩序混乱,管理失控;
6.其他不可预测的重大事件。
第六条 考试过程中发生突发事件,考点立即向学校考试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报告,并同时做好突发事件情况记录。学校考试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协助制定处理方案,第一时间通知考点采取措施。
第七条 发生第五条第一款事件时,学校根据上级管理部门部署,做出停考、延期考试的决定,或其他处理方案。
如在考试过程中发生自然灾害,考点应妥善疏散、安置考生,帮助考生解决食、宿、交通等问题,将自然灾害的损失降至最低。
第八条 发生第五条第二款事件时,学校根据上级管理部门部署,做出停考或延期考试的决定,或其他处理方案。
学校考试应急处理领导小组遵循“依法防治、果断处置”的指导思想,坚持“统一领导,密切配合,加强管理,分级响应”的处置原则,配合属地卫生防疫部门进行考点隔离、人员隔离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严格控制传染源,全面消杀,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有效控制疫情防止扩散。
1.考点如发现传染病疑似病例,要求考生立即终止考试,做好隔离避免人员接触,对已接触人员进行登记,立即报告学校考试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和属地疾控部门,协助考生就医,同时采取群体防护措施。
2.考点如发现聚集性病例,涉及考场、考点全部立即终止考试,做好隔离避免人员接触,对已接触人员进行登记,立即报告学校考试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和属地疾控部门,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组织调查、综合评估。
3.对传染病人、病毒携带者、疑似病人污染的场所、物品,请求疾病控制中心做好专业消杀处理,防止二次传播。
4.与传染病人或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协助属地疾控部门做好隔离工作。
第九条 发生第五条第三款由于交通事故或交通故障、考试组织和管理以及其他原因,导致试卷不能按时运抵考点事件时,考点及时向考生说明情况、安抚考生情绪。学校根据上级管理部门部署,视受影响的范围大小、考生数量多少等情况决定:
1.停止考试,受影响不能参加考试的考生参加下次考试;
2.启用备用试卷进行考试。
第十条 发生第五条第三款由于自然灾害、交通事故或故障、考试组织和管理以及其他原因,导致大量考生无法按时到达考点,不能正常进行考试事件时,学校考试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根据不同情况决定:
1.考试正常进行,未能正常考试的考生参加下次统一考试;
2.暂停考试,保留该批学生该次考试资格,顺延至下次统一考试参加该科目考试。
第十一条 发生第五条第四款事件时,考点立即采取措施保护现场,接受调查处理。同时向学校考试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和公安部门报告,并协助调查。学校根据上级管理部门部署,依据泄密严重程度及扩散范围决定:
1.启用备用试题,考试照常举行;
2.已考科目成绩无效或者部分考点成绩无效;
3.泄密科目停止考试;
4.启用备用试题重新印制,延期考试。
第十二条 发生第五条第五款事件时,考点应劝阻、缓解考生情绪,控制事态发展,防止事态蔓延。
考试过程中发生集体作弊、考场秩序失控、集体罢考的情况,考点对考生进行劝解和教育;如考生不服从劝解,应终止该场考试,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详细违规记录。
如在考试过程中发生集体闹事、围攻、冲击考点,殴打考点工作人员,损毁公共财产等情况,考点应对考生进行劝解和教育,对带头闹事、违法人员不准其离开考场,向公安机关报警,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详细违规记录。
第十三条 发生突发事件时,全体考试工作人员须坚守岗位,密切注视事态发展,随时沟通,妥善处理突发事件。
第十四条 发生其他不可预测的重大事件时,考点应采取必要措施,将不利因素的损失降至最低。
第十五条 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