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开放大学
关于征集西安开放大学杰出校友的通知
各办学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展示学校人才培养成果及校友在社会各领域的突出成就,充分发挥杰出校友对广大在校学生的榜样和示范作用,根据《关于征集国家开放大学办学体系杰出校友的通知》(国开学生函〔2021〕8号)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杰出校友征集活动,活动工作安排如下:
一、征集对象
各办学单位开放教育毕业生。
二、征集条件
在不同的行业、领域中取得显著成就,为国家和社会做出突出贡献,得到社会广泛赞誉的校友。主要条件包括:
1.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奉献社会、引领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等方面的模范或先进人物;
2.在党政管理岗位上取得优异成绩,政绩突出者;
3.教学科研工作方面成绩显著,在国内外有较大影响者;
4.为国家和地方经济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家或自主创业者;
5.在文化、出版、艺术、体育等领域有较高声誉或一定权威者。
6.在其他方面取得突出成就者。
符合以上任一条件,且经本人同意的杰出校友皆可推荐。
三、推荐名额
按照各办学单位历年毕业生总人数,名额分配如下:
杰出毕业生名额分配一览表
序号 |
办学单位 |
分配名额 |
1 |
直属一分校 |
12 |
2 |
直属二分校 |
11 |
3 |
直属三分校 |
7 |
4 |
高新分校 |
5 |
5 |
长安分校 |
2 |
6 |
临潼分校 |
2 |
7 |
蓝田分校 |
1 |
8 |
莲湖工作站 |
2 |
9 |
大南门工作站 |
1 |
各办学单位如有特别优秀的毕业生要超额报送请提前联系教务处;直属分校可根据毕业生情况选择报送;系统分校原则上要按分配名额报送。
四、报送材料
1.杰出校友先进事迹(具体要求见附件1)。
2.本人2寸证件照1张,5寸工作或生活照2张(照片请以单独图片格式发送,请勿截图,分辨率不低于300dpi)。
3.各办学单位杰出校友汇总表(附件2)。
以上材料需同时提供电子版和纸质版(照片除外)。
五、时间安排及要求
各办学单位要做好推荐工作,坚持全面衡量、择优推荐和宁缺毋滥的原则,对推荐校友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确保材料真实无误后加盖办学单位公章,并按照“报送材料”要求,于2021年10月31日前将电子版材料报送至教务处计划与兼职教师管理办公室邮箱,11月3日之前报送纸质材料。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方继纲
电 话:83233196
电子邮箱:xaddjxglk@126.com
附件:1.西安开放大学杰出校友事迹材料撰写要求
2.办学单位杰出校友汇总表
西安开放大学
2021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