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课评课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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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 2021-08-28 12:21:03

为进一步加强教学研究、探索教学新模式,提高国家开放大学教师授课水平,加强对教学质量的考核和监控,拟订本听课制度。

(一)、听课范围

我校所开设的各层次各专业的课程。

(二)、听课人员

学校领导、各导学员老师均应参加听课活动。

(三)、听课要求

1、学校领导听课每学期不少于4节(次)。各导学员老师听课为所带专业学期开设课程每门不少于1节(次)。

2、听课活动可随教学检查、教学研究、考核评比等专项活动集中安排,也可随机安排。

3、听课人员要认真填写听课记录和“课堂教学评价表”,并按规定移交教导处。

(四)、听课总结

每位听课人员在听课后都要写出相应的分析报告,总结先进经验,提出改进意见,反馈到教导处,教导处将汇总情况,报领导班子研究,适时组织座谈会、研讨会,提出改进措施,推动新的教学模式改革的深入开展。

 

长安分校听课记录表(教师用)

课程名称

教师姓名

学历

职称

上课时间

上课地点

授课对象

年级

专业

应到人数

实到人数

测评内容

优(1

良(2

中(3

差(4

教学

内容

吸收学科新成果,反映学科新进展、新动向

理论联系实际、有针对性

内容丰富充实、信息量大

观点正确、逻辑严密

教学

方法

启发学生思维、教会学生学习方法

注意应用现代教育技术

思路清晰、重点突出、难点讲清

板书工整、表达清楚、讲述生动

教学

态度

上课精神饱满

促进学生素质养成

严格要求学生

备课充分、严谨

教学

效果

学生积极思维、课堂气氛活跃

课内时间利用充分有效,学生从课堂里学到许多知识和技能

总评

评价意见(优点、缺点及建议):

 

 

 

听课人(签名):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