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全区学校教职工签订规范招生办学行为承诺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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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 2022-06-15 16:51:58


西安开放大学长安分校

关于转发《西安市长安区教育局
关于组织全区学校教职工签订规范招生办学
行为承诺书的通知》的通知


 


全体教职工:

       按照区教育局要求,现将《关于组织全区学校教职工签订规范招生办学行为承诺书的通知》全文转发你们,请于 6 月 16 日上午9点在会议室集合进行承诺书签订工作,办公室按照文件要求做好准备和总结工作。

西安开放大学长安分校

2022年6月15

附件:

中共西安市长安区教育局委员会
关于组织全区学校教职工签订规范招生办学
行为承诺书的通知

各单位、学校(幼儿园):
为加强招生入学管理,严明招生工作纪律,规范全区教育系
统办学行为,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
题专项整治工作,按照《中共西安市教育局委员会西安市教育局
关于组织全市学校教职工签订规范招生办学行为承诺书的通知》
(市教党发〔2022〕25 号)要求,决定组织教育系统全体教职工
签订规范招生办学行为承诺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签订范围
局机关、各直属单位全体干部,各中小学、幼儿园(含民
办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以下简称学校)全体行政管理人员和教
师。
二、签订时间
承诺书分区教育局机关干部承诺书(附件 1),直属单位干
部承诺书(附件 2),直属单位、中小学、幼儿园行政管理人员
承诺书(附件 3),中小学教师承诺书(附件 4),幼儿园教师承诺
书(附件 5),相关人员分别签订对应承诺书。各单位学校在 6
月 21 日(星期二)前组织本单位全体教职工完成承诺书签订工
作。
三、签订要求
(一)认真组织实施。承诺书签订工作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
实施,做到不漏一校,学校不漏一人,确保承诺书签订工作全覆
盖。
(二)加强宣传学习。承诺书签订过程中,各单位学校要加
强政策宣传引导,组织签订对象认真学习招生入学、规范办学、
师德师风等有关政策要求,确保政策规定、纪律要求入脑入心。
(三)履行监督职责。区教育局直属单位、学校、幼儿园、
各街道中心学校负责人及局机关干部承诺书由区教育局主要负
责同志监诺;各街道所辖中小学、幼儿园负责人承诺书由街道中
心学校校长负责监诺;其他行政人员和教师承诺书由单位负责人
监诺。监诺人要对监诺对象承诺内容做好监督。
(四)做好存档工作。承诺书按一式三份签订,承诺人留存
一份、监诺人留存一份,承诺人所在单位存档一份;区教育局直
属单位、学校(幼儿园)、中心学校主要负责同志承诺书报局组
监科 712 办公室存档,其他人员承诺书由本单位留存备查。
各学校(幼儿园)承诺书签订情况统计表(附件 6),区教
育局直属学校承诺书签订情况统计表(附件 7)请于 6 月 22 日(星
期三)前送区教育局组监科 712 办公室。

中共西安市长安区教育局委员会
2022 年 6 月 15 日